2016年“新网工程”资金改为股权方式投入 重点支持电商惠农工程、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
记者从7月12日举办的供销合作社系统2016年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培训班获悉,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下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2016年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明确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和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肖仲凯,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中国供销集团董事长杨建平出席开班仪式并分别就做好项目申报、确保财政资金保值增值等问题作出安排部署。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与以往相比,今年中央财政“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有三点显著变化:一是资金渠道有变化。以往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将资金下达到各省,支持“新网工程”建设,今年专项资金全部上划到中央本级,相应增加总社预算,注资到中国供销集团,由总社集中统一使用。二是资金使用方式有变化。以往专项资金采用的是补贴方式,资金投给谁就算谁的。今年是以股权方式投入,在以项目为支撑的基础上,专项资金作为中国供销集团的股权,以市场化方式投入到地方各级供销合作社拥有优质项目的企业。三是支持方向有变化。以往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四大传统网络,今年集中财力重点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和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大方向。
肖仲凯在开班仪式上指出,2016年财政部增加“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规模,是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也对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了新的要求。此举将有利于供销合作社系统上下联合合作,上级社将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有利于打破层级分割,实现各层级之间的产权联合,从而有效整合系统资源,形成为农服务合力。有利于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分散使用时的“撒胡椒面”现象,突出重点改革事项,全国“一盘棋”,加快形成覆盖全国的网络。有利于较快地壮大社有企业经济实力,发挥龙头引领作用,更好地带动全系统发展。
肖仲凯强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改革的核心和实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财政政策。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投向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和土地流转及后续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同时要有效防控风险。在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社有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同时充分调动地方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社有企业共同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基层组织的为农服务能力,壮大社有企业为农服务实力。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涉及到的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社有企业,必须明确各自职责,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效益。
杨建平表示,这次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方式的重大变革是财政部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观念和机制的重大调整,目的是用市场化的理念、市场化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牵引和推动作用,让总社牵头集中资金干大事,以打造上下贯通的“国家队”为根本目标。这次变革使得专项资金既有补助扶持的属性,又有投资责任的属性。我们不能按照过去财政资金使用的理念和办法去“阳光普照”、急危解难,而是要体现战略意图、发现投资价值、追求投资回报、规避投资风险。
杨建平同时表示,为了对接实施好这次用新的方式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中国供销集团专门指定中国供销电子商务公司和中农集团现代农业服务公司,为投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承担财政资金的责任,牵头筛选投资项目、确定投入资金、持有投资股权等。投资原则为“增资为主、新建为辅”,重点投入到已经建成、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中。财政资金的使用坚持市场化方式,按照市场化原则为主选择优质项目,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项目,按照谁参与、谁贡献、谁分享的原则,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凝聚系统上下的力量,共同打造为农服务“国家队”。供销集团同时将按照总社的统一部署,组织专门力量,对项目的申报、筛选严格把关,配合好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和总社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和审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总社财会部,各省、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分管财务的相关负责人,供销集团及其出资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培训。
信息摘自:《中国供销合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