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确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供销社的任务有这些……

2022-03-14 15:49:29 263

3月10日我省对外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22〕2号),明确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其中对省供销社在着力释放消费需求、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两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文件明确要求省供销社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释放县乡消费潜力;推进土地承包济源试点,完成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二)着力释放消费需求


11.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释放县乡消费潜力。(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73.推进土地承包济源试点,完成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供销社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豫政〔2022〕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主要措施,并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向省政府报告重点工作季度进展情况,12月25日前向省政府报告全年落实情况。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扛牢属地责任,加强工作谋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工作如期完成。省政府办公厅要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并将具体、明确或可量化的重点工作任务录入“豫快办”平台重点督办,及时掌握和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1.持续推进“三个一批”,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万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投资1.8万亿元。工业投资8500亿元、增长10%以上,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成运营郑州南站、郑济高铁郑濮段,开工建设郑州枢纽小李庄站、呼南高铁焦济洛平段、平漯周高铁、京港台高铁雄安至商丘段、S2线贾鲁河至登封段,加快南信合高铁、郑州北编组站综合提升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高铁投资3000亿元、通车里程达到3000公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铁建投集团及相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成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北货运区,加快安阳机场建设,开工商丘机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机场集团及郑州、安阳、商丘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接续推进高速公路“13445”工程,新增通车里程800公里以上,力争“十四五”期间达到1万公里。(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原大型煤炭储备基地、中原储气库群、鲁山和辉县等抽水蓄能电站、整县屋顶光伏发电等能源项目,争取陕电入豫工程核准开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6.开工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郑州西水东引工程,加快袁湾水库、观音寺调蓄、郑开同城东部供水等工程建设,建成引江济淮、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等工程。(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及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资金需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提高项目储备总量和质量,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释放消费需求

  

8.壮大新型消费,培育时尚消费,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首店经济、夜经济。(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稳定汽车、家电、家具等大宗商品消费。(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着力打造消费市场新地标,支持郑州、洛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及郑州、洛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配送体系,释放县乡消费潜力。(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对因疫情灾情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延续完善减免房租、信贷支持等政策。(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鼓励分阶段精准投放消费券,开展特色消费促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商务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壮大市场主体

  

14.深化“万人助万企”,落实好新的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严控涉企收费,整治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力争市场主体规模突破1000万户。新增10亿级以上龙头企业25户、上市企业20户左右。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00户,“十四五”期间突破3万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证监局等相关部门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四)全面完成农村倒房重建

  

16.加快集中安置区住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年底前全部搬迁入住。推动受损学校、医院完成维修加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应急厅、自然资源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修复提升防洪抗灾工程

  

17.实施359个总投资2471亿元的重大水利项目。汛前基本完成11类4227项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加快贾鲁河、金水河全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实施卫河、共渠综合治理,完善蓄滞洪区进退洪设施和区内排水体系。(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维修重建受灾地区农村供水及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保障供水安全。(省水利厅牵头)

  

(六)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短板

  

19.注重城市“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建设,构建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防涝工程体系。绘制城市地下管网一张图、智慧管理一张网。加快推进住宅小区、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防涝迁移改造。开展易涝积水点综合治理,提标改造地下空间防洪排涝设施,提升地下交通避险能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厅、人防办、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创新驱动发展

  

(七)构建重大创新平台

  

20.重建重振省科学院,与中原科技城、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融合发展,打造全省科技创新策源地。(省科技厅牵头,省科学院、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构建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嵩山、神农种业、黄河等省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或分支机构。鼓励企业和高校建设产业研究院。支持中央驻豫科研院所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加快成果就地转化。(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农科院、黄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提质发展郑洛新自创区,布局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平台。(省科技厅牵头,郑州、洛阳、新乡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开工建设“中原之光”等大科学装置,推进“智慧岛”双创载体省辖市全覆盖,打造未来化市场化国际化创新创造品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郑州市政府、郑州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激励企业大胆创新

  

24.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落实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7%以上。(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培育单项冠军、“瞪羚”等创新型企业,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6万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增100家。(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引育创新人才

  

27.加大柔性用才、项目引才力度,整合省级重大人才项目,建立高端人才举荐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新建20家中原学者工作站,培育中原学者、中原领军人才150人,加强院士后备人选培养。(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9.建立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完善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激励机制,强化子女入学、住房、医疗等服务保障,广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科技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创新科研体制机制

  

30.实施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行动。优化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推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实施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试点,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充分授权。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开展创新生态评估考核,营造尊重创新创造浓厚氛围,让创新成为新时代河南最鲜明的标识。(省科技厅牵头)

  

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十一)做强先进制造业

  

31.立足电气、矿山、盾构、起重机械、轴承、农机等优势领域,推动传统装备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加快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建设,实施中铁装备产业园、富士康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基地、洛轴高端轴承产业园、卫华智能起重装备产业园等项目,培育一批百亿级行业领军企业。“十四五”末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高端装备占比30%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2.聚焦品牌高端、生态有机、质量安全,做强绿色食品产业。大力发展肉制品、面制品、冷链食品、休闲食品和特色功能食品。推进酒业、奶业振兴,实施牧原肉食产业综合体、双汇(漯河)第三工业园、益海嘉里(周口)现代食品产业园、三全食品航空港工业园等项目,培育2个千亿级、10个百亿级龙头企业。“十四五”末产业规模达到1.2万亿元,培育知名品牌100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及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围绕做强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网络安全、5G、先进计算等产业链,加快超聚变服务器、紫光股份智慧计算终端全球总部基地、新东微电子中试基地等项目建设,形成服务器150万台、PC机300万台产能。力争“十四五”末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达到1万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以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为方向,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建成上汽乘用车郑州基地二期项目,加快建设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和配套项目,开工建设宇通新能源商用车项目,推动与一汽、东风集团产业合作,提高产业配套及后市场服务能力。“十四五”末乘用车产量达到300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30%以上,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及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大力发展先进金属、先进合金、精细化工和绿色建材,实施宝武铝基新材料、鹤壁镁基新材料、平顶山尼龙新材料等项目。做强长葛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快推进洛阳石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延伸产业链条,着力实现从材料到器件到装备的跃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及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6.聚力发展高端创新药、现代中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实施华兰生物流感疫苗开发及产业化、真实生物新冠特效药开发、安图生物诊断仪器产业园等项目。做强宛西制药等知名中药企业,建设南阳、信阳、洛阳等中医药产业基地。打通生物医药与康养产业链条,形成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药监局及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7.聚焦量子信息、氢能与新型储能、类脑智能、未来网络、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6个重点领域,开辟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试验区。规划建设郑汴洛濮氢能走廊,加快氢能全产业链研发和一体化布局。大力发展“区块链+”新型业态,培育碳基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等产业集群,形成“研发+产业+应用”链式推进格局。(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卫生健康委及相关省辖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做优现代服务业

  

38.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培育30家左右全国领军型物流企业,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加快发展天使风投创投基金,支持郑商所优势再造,提升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功能,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大数据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技厅、郑商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打造设计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41.在科技中介、信用服务、会计、咨询等领域引育一批品牌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建设一批文旅文创融合项目,培育壮大沉浸式文旅、研学旅游、考古旅游等新业态。(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十三)做实各类开发区

  

43.完成开发区整合,精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和功能布局,确保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全面推行“三化三制”和“管委会+公司”改革,剥离社会管理事务,强化经济发展主责主业。以“亩均论英雄”,设置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约束性指标,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吸引上下游配套企业集聚。力争新增2个规模超千亿元、5个超500亿元的开发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动数字化转型

  

44.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为牵引,大力推动数字河南建设,力争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45.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新增5G基站4万个。(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制定区块链建设专项方案并积极推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实施国家级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中国移动网络云郑州大区中心等重大项目,推动传统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8.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培育软件产业集群,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9.加快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创建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10个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进智能化应用场景行业全覆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十五)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50.聚焦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发展总部经济,建设一流创新平台,培育一流领军企业。加快构建国际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完善开放门户功能。优化城市布局,提升城市品位,建设人文、生态、智慧、时尚的现代化都市。加快打造创新、先进制造业、开放、人才“四个高地”。提高城市首位度,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引领区域发展的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进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和区域协同

  

51.高水平规划建设涵盖“1+8”省辖市、总面积5.8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70万的郑州都市圈,构建“一核一副一带多点”发展格局,力争“十四五”末经济总量达到6万亿元,成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许昌、漯河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2.支持洛阳建设万亿级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推动洛济融合发展。支持郑开科创走廊建设,支持许昌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区,壮大新乡、焦作、平顶山、漯河等新兴增长点。加快南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与信阳、驻马店协作互动。支持商丘、周口联动推进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建设。支持安阳、鹤壁、濮阳加快产业协同转型。支持三门峡建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大别山、太行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发展城市经济,做大省辖市市本级,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53.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省财政厅负责)

  

54.推动“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支持县(市)依托开发区培育主导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科技厅、商务厅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5.深化“两个健康”示范县(市、区)创建。(省工商联负责)

  

56.推进县城扩容提质,增强乡镇联结城乡功能,发展50万人的中等城市,培育5万人的中心镇,新增城镇农业转移人口150万人。(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坚持以人为核心建设宜居韧性智能城市

  

57.注重城市文化,延续城市肌理,留住城市记忆。以绣花功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等改造,实施城镇燃气管道设施更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8.利用数字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智慧社区。畅通城市交通,提升智能化水平。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省大数据局、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9.坚持“房住不炒”,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万套,建成交付棚改安置房20万套,有效满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努力让城市更美好、让人民更安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六、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十九)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60.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1.启动实施新时期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756万亩。(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62.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做大做强省农科院,开展种源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良种推广应用。整合组建种业集团。(省农业农村厅、农科院、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3.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4.创新发展农业保险,实现小麦、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产量1300亿斤以上。(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农村产业融合

  

65.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打造小麦、玉米、花生、林果、蔬菜、茶叶、油茶、食用菌等优势产业链,支持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建设。优化畜牧业结构,做强生猪、牛羊、家禽等产业。发展设施农业、特种种植业和养殖业。(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6.实施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育“豫农优品”公用品牌。(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7.加快建设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及驻马店、周口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68.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000公里以上,再实施10个县农村供水“四化”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9.完善乡村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0.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抓好“美丽小镇”“四美乡村”“五美庭院”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1.传承优秀乡村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省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2.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完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73.推进土地承包济源试点,完成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供销社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4.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省乡村振兴局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快推进改革开放

  

(二十三)提升开放通道新优势

  

75.积极推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打造卢森堡货航亚太枢纽,加快中原龙浩和中州航空等货航企业发展,支持建设使用一批双向贸易平台和海外仓,开辟更多国际航线,创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机场集团、航投集团、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6.高水平建设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组建河南国际陆港集团,拓展至欧洲、中亚等国际干线物流通道。(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7.支持商丘、许昌、焦作申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省商务厅及商丘、许昌、焦作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8.加快推进内河航运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周口港、信阳港建设,提高通江达海能力。(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及周口、信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拓展开放平台新空间

  

79.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新机遇,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健全自贸试验区2.0版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申建扩展区域,建设一批开放创新联动区。(省商务厅牵头)

  

80.推动综保区提质增效,提升9个功能性口岸发展效能。(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及郑州、南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1.支持郑州建设全国重要国际邮件枢纽口岸,推动中邮航空第二基地落户。(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海关、省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机场集团、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2.强化与东盟、日韩、港台等国家和地区合作,紧盯世界500强企业,开展精准招商。(省商务厅牵头)

  

83.办好世界传感器大会、全球跨境电商大会、国际智能网联汽车大赛、河南投洽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科协、郑州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84.组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推动省级审批事项大厅之外无审批。(省大数据局牵头)

  

85.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86.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87.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深化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省大数据局牵头)

  

88.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9.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有诉即办”。(省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工商联等其他相关部门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0.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建设信用河南。(省公安厅、司法厅、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91.开展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教育厅、财政厅、郑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92.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加快省管企业战略性重组,在建工、文旅、物流等领域打造一批旗舰劲旅。(省政府国资委牵头)

  

93.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省管商业一类和金融企业全面实行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完成省管企业竞聘制、岗薪制、任期制、淘汰制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4.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统筹推进“五水综改”,深化财政零基预算改革,抓好医药卫生、价格、电力等领域改革。(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省政府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5.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八、加快生态环境治理

  

(二十七)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

  

96.完成9000亩湿地修复,持续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动态清零黄河“四乱”问题。(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水利厅、河南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7.深化金堤河、蟒河、二道河等黄河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流域内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省水利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8.争取开工贯孟堤扩建工程,启动桃花峪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河南黄河河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9.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帮扶,启动新一轮迁建前期工作,确保黄河安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八)强化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

  

100.落实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持续开展石漠化治理,实施水源地保护、绿色生态屏障带建设等重大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1.提升干渠生态廊道,推进保护区内774个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2.实施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规划建设一批调蓄工程。(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03.着力消除重污染天气,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加强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推动PM2.5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提升。(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104.深入实施“河长+”改革,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对不能稳定达标河流进行系统治理。(省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5.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试点。(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106.积极推进垃圾分类、“限塑”行动,建设“无废城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7.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08.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利用地热资源,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50万千瓦以上。(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9.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0.完成210万亩新造林、205万亩森林抚育任务。(省林业局负责)

  

111.建设美丽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民生事业发展

  

(三十)坚持就业优先政策

  

112.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问题,抓好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新增技能人才240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退役军人厅、民政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3.健全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持续加强社会保障

  

114.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推进基本医疗、生育、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5.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兜牢民生底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局、民政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16.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制度,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省医保局负责)

  

117.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措施,做好“一老一小”照护服务。(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118.量身定制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打造河南高等教育“双航母”。推动7所高校11个学科创建国家“双一流”,调整优化高校结构布局、学科学院和专业设置。实施好高职学校“双高工程”,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进一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规范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持续做好“双减”工作。(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加快建设健康河南

  

119.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常态化防控、“动态清零”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成省辖市定点救治医院规范化建设。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市级“四所医院”、县级“三所医院”达标建设全覆盖,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达标。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0.适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122.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3.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建设省体育综合训练中心,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推进体育河南建设。(省体育局负责)

  

(三十四)传承创新发展优秀文化

  

124.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愚公移山精神,赓续红色基因。(省文化和旅游厅、广电局、文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5.推进仰韶、殷墟、二里头、双槐树等重要遗址考古发掘和保护展示,新建河南博物院、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推动历史、文物、文化活化具象化,塑造“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建设书香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广电局、河南广播电视台、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26.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打造清朗网络空间。(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

  

(三十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27.全面落实法治河南建设规划,深入开展“八五”普法。(省司法厅牵头)

  

12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数治融合,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深化“三零”单位(村、社区)创建活动。(省司法厅、民政厅、信访局、应急厅、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9.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省信访局牵头)

  

130.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建设平安河南。(省公安厅牵头)

  

131.继续办好十项重点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三十六)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

  

132.立足防大汛、抗大灾,针对防汛救灾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迅速查漏补缺,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综合治理各类隐患。(省应急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3.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安全评估,提高安全建设标准。(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4.健全覆盖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省应急厅牵头)

  

135.健全省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功能,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构建“一张网”“一张图”应急指挥平台。(省应急厅负责)

  

136.加强“全灾种”“大应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做强省级区域性救援基地和骨干专业救援队伍。(省应急厅、财政厅、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137.推进省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科学规划避难疏散场所,开展应急自救科普宣传,坚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省气象局、发展改革委、应急厅、人防办、地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领域风险

  

138.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压实企业自救主体责任,抓好风险处置工作。(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及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9.完善债券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用好省企信保基金,因企施策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0.完成城商行、农信社改制化险工作,压降高风险机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1.积极稳妥处置问题楼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

  

142.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省应急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及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3.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深化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消防、城镇燃气、老旧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治理,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筑起安全屏障、撑起生命绿荫。(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消防救援总队、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4.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省退役军人厅、人防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5.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省民族宗教委负责)

  

146.支持外事、侨务、对台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7.加强审计、统计、港澳、参事、史志、文史、档案、气象、地震、测绘、地质、邮政、社科、援疆等工作。(省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